土葬习俗的变迁

浏览 4989 次  发布时间:2012/3/24 13:43:32
“死去何所道,托体同山阿”。古代大诗人陶渊明《挽歌》中的著名诗句,表达的虽然是诗人对生命的豁达感悟,却也传递出千百年来人们对“入土为安”习俗的推崇和传承。
   
    将遗体交付给大自然,化为大山脚下的一抔土,成为生者尊重逝者的唯一选择。多少年来,沿袭这种土葬之风的结果是,越来越多的青山被坟堆占据,尤其是那些道路畅通、环境宜人的城市近郊,更成为阴阳先生千挑万选之下的风水宝地。
   
    和一些地方一样,我区开发建设40多年来,数以万计的逝者以土葬的形式安息于大山脚下,他们在遗体得到尊重、灵魂受到慰藉的同时,却也毫不吝惜地与活人开始了资源的争夺,致使土地被蚕食,树木被砍伐,植被遭铲除,生态被破坏……
   
    一个人和一棵树、一亩地到底是什么关系?民政部门算了这样一笔账:
   
    我区每年死亡人数约为3200人左右,殡葬改革前,除加区每年火化近900具遗体外,其余2300多具遗体均为土葬。如果装棺入殓的话,每年要耗费优质木材约9200立方米,占用林地面积11.5万平方米。
   
    这是何等惊人的数字和严峻的现实!如果让这种传统丧葬习惯再继续下去的话,总有那么一天,大兴安岭的万顷青山将成为万丛坟头,生者成全逝者的结局,必定是付出家园被挤占、资源被吞噬的沉重代价。
   
    要让亡灵得到安息,更要让青山得以长留!
   
    2006年8月,地委、行署审时度势,将推行殡葬改革纳入到实施生态战略的系统工程中,制定出台了《大兴安岭地区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》,提出了在遵循以人为本、因地制宜和政府主导的原则基础上,有计划、分阶段、积极稳妥地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具体步骤,决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,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火葬。
   
    改革决策一出,必然要与根深蒂固的丧葬旧观念交锋。
   
    如何解开群众思想上的疙瘩,各级各部门所采取的办法是,宣传,宣传,再宣传,从思想意识上逐渐扭转群众的旧观念。
   
    从2006年8月到年底,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全面铺开。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和途径,因地制宜地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工作。充分利用广播、电视、电台、报纸、网络、板报、标语以及召开听证会、座谈会等形式,宣传殡葬改革和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,积极倡导推行文明丧葬新风。
   
    在强大的宣传攻势下,殡葬改革的理念在全区家喻户晓。群众深切地感受到,殡葬改革是关系到切身利益和惠及后世子孙的大事,广大人民群众从最初的想不通到后来的基本认同,从对政策的抵制向理解和主动配合转变,从而使一场声势浩大的殡葬改革文明新风在8万里兴安大地上蔚然兴起。
   
    组织保障  多部门联合作战
   
    殡葬改革,是一场充满艰辛的风俗习惯的革命。要赢得改革的胜利,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体系来保障。
   
    2007年,地委、行署将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,以前所未有的魄力和决心,打响了一场彻底改变遗风陋俗的攻坚战役。
   
    行署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殡葬改革工作,并通过召开殡葬改革推进会和现场会等多项有效措施,对殡葬改革工作抓推进、抓落实。行署有关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各地检查指导殡葬改革工作,到县、区殡仪馆服务场所进行实地检查,深入到乡镇、群众中进行明察暗访。各级党委、政府也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健全了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,层层签订责任状,切实做到年初有安排,平时有督促检查,年终有考核,有力地推进了殡葬改革工作的快速发展。
   
    全面推行火葬,基础设施建设是前提和关键。殡改前,全区除加格达奇有正规的殡仪馆外,其余县区还都是一片空白。为此,行署制定了科学的殡葬改革方案,对殡葬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合理规划设计。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,各地通过招商、吸引社会资金、政府投入等方式多方筹措资金2800余万元,在新林、呼中、塔河、漠河和呼玛共新建殡仪馆5处,殡仪服务中心10处,新购进6台火化炉和10辆殡仪车。
   
    为了减轻丧者家属的经济负担,从感情上积极引导火葬的实施,行署制定了《关于全区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政策补贴实施意见》,对低保户、困难户等困难家庭办丧事予以补贴,适当减免遗体接送费、火化费等。
   
    呼中区碧水镇就曾做出对实行第一例火葬的丧者家属给予2000元奖励的决定。2007年10月2日当天,团结委、奋斗委居民赵万海、朱庭禃去世,成为实行殡葬改革以来镇内第一例实行火葬的居民。镇领导在开会时得到这个消息后,立即中止会议,来到死者家中,在第一时间将2000元补贴送到二位逝者的亲属手中。
   
    迁坟平坟 还城郊一片青山
   
    如果说从保留遗体到火化是一场革命,那么,清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数万个乱葬坟头,是比推行火葬更为艰巨的一项任务。
   
    早在2004年,配合地区“净美倡”活动的开展,民政部门就积极倡导文明丧葬新风,美化铁路、公路沿线环境,采取有效措施对乱葬坟头进行过集中的治理和迁移,使群众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有了一定的准备。随着殡改工作实施方案的出台,这项工作也迅速被提到日程上来,成为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举措。
   
    当然,谁都知道,迁坟是大忌,稍有不慎,就有可能引发矛盾。根据这一实际,在迁坟平坟过程中,各地政府和民政部门将工作做实做细,要求领导干部要带头迁,对在迁坟中确实存在实际困难的,除给予人力物力的帮助外,有的地方还出台了相应的补贴办法。同时建立公共墓地,引导群众自觉自愿迁移坟头,妥善安放陈年尸骨。
   
    在大规模的迁坟平坟过程中,民政殡管干部承受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。他们在山头和镇场之间奔走,调查摸底,发迁坟通知,做思想动员,有时甚至顶着冒天下之大不韪的精神压力,亲自动手参与到起坟的具体劳动中……
   
    新林区动用扑火队员在非防火期内全力以赴组织迁坟。每起一座坟头,队员们都对打扰了亡灵的安静进行默默祈祷。事后大家开玩笑地说,不少人都在心里说过这样的话:“如果要怪罪的话,就只能算到民政局长的头上了。”这样的精神压力和群众的埋怨、不理解,各地民政领导和殡管干部不知担当了多少,但他们没有退缩,以打不垮吓不倒的勇气,坚定地执行殡葬改革这一利国利民政策的每一个关键环节,最终使那些持观望态度和抵触情绪的人逐渐安定下来,渐渐地理解和接受了改革的事实。统计表明,从2004年到2006年,全区共清理、治理城镇周边和铁路、公路两侧坟墓9400多座,没有发生一起因迁坟而产生的上访事件。坟头下的林地被彻底解放,视线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得以逐渐恢复,昔日乱坟满目,如今重披绿荫。清明时节,返乡祭祖的人们再也不用在乱葬地找不到亲人的坟头而生烦恼,他们可以在整齐规范的公共墓地里,在亲人的墓穴前献上一束鲜花,寄托浓浓的哀思。
   
    移风易俗  从土到火的涅槃
   
    时间来到了2007年10月1日,大兴安岭延续了40多年的土葬历史在此画上了句号,火葬开始全面实施。
   
    这一天,十八站林业局一名七旬老妇的生命走到了尽头。临终前,深明大义的老人将儿女叫到床头,表示愿意响应殡葬改革的号召,死后将遗体火化。老人去世后,亲属按照老人生前的吩咐,完成了她的心愿。
   
    自此,我区的殡葬改革工作成功点燃了第一把火,完成了从土葬到火化的涅槃。
   
    在实施火葬的最初一段时间里,在新风尚和旧礼俗的激烈碰撞中,仍有个别抱有侥幸心理的居民企图掩人耳目,私埋逝者,却都没有躲过殡管干部和明理群众的监督,最终还是选择了火葬。
   
    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不少人不但愿意接受火葬这一文明、科学、环保的殡葬方式,而且敢于打破陈规陋习和保守的旧观念,选择了更为经济、环保的树葬、江河葬等生态葬方式,使骨灰回归自然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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